函轉本縣國中、小學校與精神醫療院所合約名冊。

圖片說明
函轉本縣國中、小學校與精神醫療院所合約名冊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本府106年1月16日府授衛醫字第1060015435號函辦理。
二、 本府衛生局為建立轄內心理健康服務網絡,強化校園學生心理健康,提供具可近性之「校園」心理衛生服資源及轉介窗口資源名冊,亦於各鄉鎮市衛生所設置免費心理諮商服務,請貴校廣為宣導並周知學生及家長。
發佈者: 鍵康中心護理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