維護校園師生上課品質及健康,南投縣政府業於105年12月16日公告本縣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周邊環境為全面禁菸場域並自105年12月31日正式生效,惠請貴校積極宣導並落實菸害防制自主管理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南投縣政府105年12月16日府授衛保字第10502480931號公告辦理。
二、 旨揭公告禁菸場所包含:校門口前空曠區、家長接送區及周邊人行道(校園內業為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範之全面禁菸場所),各校請善盡菸害防制法第16、17、18條管理之責;倘於法定禁菸場所發現吸菸行為人,亦請協助蒐證,並提供吸菸者之相關資料與違規證明(時間、地點、照片..等),本局當依事證告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