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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全縣說明會是否派相關承辦人員與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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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計畫派員參與了解優先區計劃申請要點及執行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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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-1參與人員研習時數證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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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學校執行教育優先區計畫之人力組織與其間的運作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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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置學校計劃執行小組,組織健全,成員間相互合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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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-1 直笛實施計畫
2-2 親職教育實施計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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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學校決定申請補助項目之程序是否經過校內人員充分充分討論,符合民主精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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召開校內說明會,明列學校狀況,及歷年學校特色發展情形及實施成果,學校現況,尋求共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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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-1 校內說明會記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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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補助項目之執行是否依據審查意見及所定計畫確實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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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審查意見修改計畫內容,並確實據以執行,施行期間,隨時檢視實施狀況,解決實施問題,並力求突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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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-1 發展特色課程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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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各補助項目經費確實用於原來申請補助之對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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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費用於申請對象,且營造出學校特色,幾乎全校參與,二年級以上,達成人手一笛目標。
指導學生團隊參加全縣直笛合奏比賽,連續七年均獲得合奏優等之成績。
學生對自我肯定,學習興趣提昇,對低年級學生產生楷模學習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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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-1 合奏團練
5-2 參加全縣音樂比賽
5-3 親職教育講座,家長踴躍出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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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能夠提出相關配套措施(如配合款、民間社團及社會資源等)使優先區計劃之執行更加落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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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合學校各項活動,給予學生演出機會,提昇學生尊榮感。
安排時間小組入班吹奏,增強學生自信心及責任感,培養良好之學習風格。
搭配精進計畫,辦理親職教育講座,成效良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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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-1 賽前於學生晨會演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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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107年度補助項目經費至11月30日止執行率達80%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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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行率10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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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-1 經費核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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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106年度補助項目是否於計劃規定時程執行完畢,且經費執行率達90%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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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色課程平均安排於年度中實施,學生進行持續無間斷的學習,已呈常態,預計所有補助經費及項目均能於計劃規定時程執行完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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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-1 每週團練時間
8-2 106年執行率10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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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公文、網路公告及公務填報處理之配合度及時效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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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照公函及公告指示,各項填報資料及調查表,均能掌握時效,於期限內處理完成,配合度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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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-1 按時完成各項作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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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補助改善硬體項目執行成果表
(項目三、項目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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ˇ無需填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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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七:整修學校社區化活動場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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