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115年因材網打寇島暨E-game網路競賽
115 年教育部因材網打寇島暨 E-game 網路競賽實
一、依據
教育部115 年2 月9 日臺教資(三)字第1152700491 號函。
三、辦理單位
(一)指導單位: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。
(二)主辦單位:高雄市政府教育局。
(三)承辦單位: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教育網路中心。
(四)協辦單位: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教育局(處)及教育網路中心與各國立學校附屬
國小及國中部(以下簡稱國立學校)。
四、參賽資格及組別
(一)參賽對象:競賽期間具我國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在學學籍,且所屬直轄市、縣(市)已
回復參與本競賽之縣市,國立學校請以校為單位填寫報名表。
(二)競賽組別:國小組及國中組,以競賽截止日之有效學籍資料認定;因轉學、升級或資
料同步致組別資料變動者,為確保學期及年級為最新資料,當得獎名單學籍資料有誤
時,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教育局(處)及所屬單位有權更正為最新資料。
(三)參賽學生限使用本人教育雲端帳號,不得冒用、借用、轉讓或由他人代為操作。
五、競賽期間
自115 年10 月2 日起至115 年11 月26 日,每日7 時至23 時(以下稱競賽期間)。逾
競賽截止時間始完成、傳送或寫入系統之紀錄,不予採計;但可歸責於競賽系統之異常,
依第十二點規定辦理。
六、競賽網址
(一)教育部因材網:https://adl.edu.tw/
(二)E-game:https://www.egame.kh.edu.tw/
七、登入方式及成績認定
(一)參賽者應使用教育雲端帳號/縣市帳號登入;以因材網、教育雲及E-game 之一般帳號
登入者,不具抽獎資格。
(二)透過教育部因材網「課程總覽」選擇「E-game」進入者,得參與第八點所列全部獎項。
(三)參賽者於競賽期間已透過教育部因材網登入並完成帳號資料交換者,嗣後直接登入Egame
之闖關紀錄仍予採計。
(四)成績及資格以競賽系統後端紀錄為認定依據,包括帳號、完成時間、關卡、星數、徽
章及答題紀錄。
